關于“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邏民警支隊)騎行裝備采購項目(第二次)”質疑函的回復
質疑人:成都昊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區天府三街69號1棟8層809號
法定代表人:涂小容 聯系方式:18284530884
授權代表:斯華章 聯系方式:18482169268
質疑答復人:四川標準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區金鳳街2號(尚雅怡心苑正門旁邊)附1-附4
聯系人:程女士
聯系電話:18908169817
貴公司對“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邏民警支隊)騎行裝備采購項目(第二次)”編號: “5118012021000027”的質疑函已收悉并依法受理,我公司于 2021年3月15日收到通過快遞遞交的書面質疑函?,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 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釆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 號)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在采購人授權范圍內答復如下:
一、 質疑事項(詳見質疑函):
“四川中錦特衛科技有限公司”與“四川天鷹安防設備有限公司”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有串通投標、損害本公司及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二、質疑答復:
我司在收到質疑函后組織專人認真核實“四川中錦特衛科技有限公司”與“四川天鷹安防設備有限公司”,并未發現你司所述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令第94號一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二條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四)事實依據;(五)必要的法律依據。你司提供的證明材料僅體現了“四川中錦特衛科技有限公司”與“四川天鷹安防設備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13日前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并不能證明在參與本次項目招標過程中具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內容僅為你方臆測,缺乏客觀事實依據,證明材料其證據效力不足。
綜上所述,認為質疑人的質疑事項不成立。
感謝質疑人對本次采購提岀的寶貴意見。質疑人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以在質疑答 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依法提起投訴。
四川標準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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