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里豐監獄塔山關押點車底掃描設備系統采購,采購人為浙江省十里豐監獄,委托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為采購代理機構,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資金已落實。按采購人系統內部管理規定,已具備公開簡易程序采購條件,現發布采購公告。項目編號:SLF-B2021010。
本項目預算約19.5萬元。采購內容:采購車底掃描設備,交貨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0日內完成交貨至采購指定地點、并完成安裝調試完畢,提交竣工報告。(具體內容及服務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本采購項目采用資格后審?,F將資格條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響應人資格要求
1.1凡在中國境內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制造或銷售企業。代理商或經銷商響應的,須具有生產制造商提供的產品銷售授權委托書。
1.2響應產品須具有“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或“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監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
1.3采購人省屬系統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含副調研員和離退休干部)、采購人科級領導干部親屬及其特定關系人的企業,包括領導干部親屬及其特定關系人實際控制或擔任股東或有關聯交易、依托關系的企業,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4本項目謝絕以聯合體的形式參加投標。
1.5在采購人處無經公示的不良行為信用記錄或有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已過處罰暫停期的。
2.采購文件的獲取
2.1響應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其他交易”中,該采購公告下方下載采購文件,并制作響應文件參與采購。
2.2響應人遞交響應文件前,須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采購文件資料費300元。
3.響應文件的遞交
3.1 響應人遞交文件的響應截止時間為2021年 3 月 25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采購人開標廳(衢州市衢江區云溪鄉浙江省十里豐監獄招投標中心三樓)。
4.交易保證金
4.1響應人可在2021年 3 月 24 日16時前交納交易保證金叁仟捌佰元整,確保在響應截止時間前入賬。交納時請注明:(車底掃描設備系統交易保證金),保證金交納方名稱必須和響應人名稱一致,否則保證金視同未交納。交納后及時至采購人財務科換取收據,評審時將收據帶至現場核查。交納金額不足或出具交納收據信息不符合采購要求的,其響應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轉賬(不接受現金和保函);收款單位(戶名):浙江省十里豐監獄;開戶銀行:農行衢州十里豐支行;銀行帳號:19711301040000160;聯系人:方女士,聯系電話0570-2926358。
為方便響應人,交易保證金也可交至采購代理單位賬戶,采購代理單位開戶名稱: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衢州柯城支行營業部;開戶賬號:19710101040008424。(保證金繳納后請及時換取收據,評審時將收據帶至現場核查。)
5.聯系方式
采購人:浙江省十里豐監獄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程女士 聯系人:鄭女士
電 話:0570-2927206 電 話:15858229670
6.該公告同時發采購人內網,衢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qzggzy.com,衢州市衢江區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qjggzy.com)。
7.特別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每家響應人只可派一位授權代表送達采購文件,進入采購人開標會議室,并佩戴好口罩。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擬參加開標會議的授權代表必須于2021年3月24日16時前將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證、駕駛證或戶口本均可)、綠碼截屏、14天軌跡截屏(具體操作見下圖)提交給采購人,提交后人員不得隨意更換,開標現場將會核對身份、測量體溫。信息提交聯系人:曹女士,聯系電話13515708011。
因響應人授權代表未能按要求遞交疫情防控相關信息而導致響應人不能按時送達響應文件的后果由響應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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